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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3日下午18点左右,我儿子刘*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后,造成严重的左脑损伤及左腿骨折。现在三个多月过去了,刘*仍然昏迷不醒,且肺部严重感染,高烧时断时续,难以控制,骨折也未能治愈。我们共花去了近30万元的治疗费。由于肇事司机当时驾车逃逸,公安部门至今也未能破案。现在我儿子刘*像植物人一样躺在医院里,也无钱治病,家人整天以泪洗面。医生说,如果有钱可以到大医院里接受更好的治疗,也许会好点。现在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公安部门破不了案,政府是否有责任承担我儿子的医疗费?另外我该向哪些单位和部门申请救助?

其他 2012-03-29 18:1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道路事故救助基金申请救助。
  • 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 你好,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政府不承担医疗费,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援助
  • 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 您好! 首先对您儿子的遭遇表示十分的同情! 您儿子的情况属于典型的民事侵权,涉及刑事的部分应当由公安部门处理,作为受害人的家属,我认为: 其一:您首先应当通过各种方式找到交通肇事者,如果能够查出交通肇事者当时开的是单位用车,那么一定要找到交通肇事者的单位,以便能够索赔; 其二,寻找交警部门,要求其协助找到交通肇事者,交警部门通常都有各个交通路口的监控录像!由此可以查到交通肇事者; 希望这些能够帮到您!如需进一步帮助请来电详询!
  • 你好 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你好,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 政府无义务承担你儿子的医疗费 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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