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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合伙人于11年5月解除合伙关系。当时在商量合作款的时候,答应对方等当时在做的项目受到款后(项目合同款到期日期为8月份),项目尾款是14450元,其他的是7980元,两笔款一并整款归还合作款还给我,些欠条的时候也把这条些了进去,当时太相信对方,也没太在意。结果现在因为他的原因,人家推荐他的项目款,他有钱也不打算还我。总是以项目款没收到,要钱让我去找项目商去。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演变成所谓的三角债关系了?我起诉到法院,该怎么起诉,起诉费用会是多少。起诉的流程都有哪些,打算不请律师,自己写起诉书去处理! 欠款人不是本地人,但人在本地,具体住址不知道,但是知道欠款人的身份证号及其电话这些,这种情况是否可行?

其他 2012-03-26 17: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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