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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律师你好,我在个人所得税上发现曾经工作做的公司还一直在给我发工资

讨薪 2022-11-20 06: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企业单位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因政策原因、或因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发放工资而采取集中补发工资的情形。

      补发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话,目前的普遍做法是允许还原至所属月份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当然,补发工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情况,应予结合当地税收相关文件规定予以核实为妥。

  • 你可以 上税务单位反映此事
  • 那不是很好吗?一直拿钱不是好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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