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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找了个女朋友,后来因我父母反对结婚,当时女方说已怀孕1个多月,当时我多次要求一起去确认,女方坚持不让一起陪同。之后,女方已与我断开联系,我就与女方家属取得联系,如果真的是怀孕我要求女方做人流,女方当时只请亲人来代表与我协商,女方同意流产,要求我支付人流费和营养费共人民币3000元整。一年后,女方母亲与我联系,说女方已产下一婴儿,并要求我拿身份证等证明来办理婴儿户口,我多次女方联系,女方一直都避开。请问,如果孩子真的是我的,我应该负哪些法律责任?还有,就是这个孩子的母亲现在要我给她赔偿,我应该怎么样赔偿她?

争议解决 2012-03-27 07: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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