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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4年5月结婚,2012年2月协议离婚,离婚前我有两套房,一套是我婚前买的,另一套是婚后贷款买的,目前贷款房还欠银行20万元。离婚后第一套房归我所有,第二套房(贷款买的)归女方所有,房贷由女方还,私家车归女方。最近她想复婚,为了孩子我也有复婚的想法,由于女方没有工作,复婚后房贷肯定由我来还,请问,复婚后的财产怎么算?特别是第二套房的房贷我来还,第二套房算是婚前财产还是复婚后财产?谢谢

离婚 2019-04-20 09:44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1)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婚后房子的贷款如果一直由父母偿还的话,离婚时对方是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也无权要求分割婚后所偿还贷款部分的。但是你应该出具父母还贷的证据,否则的话对方很可能主张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对你是不利的。(2)如果你不存在婚姻的过错(例如重婚、与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行为),那么通常对方是无权要求你进行赔偿的。(3)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一人一半;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给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主要会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身体状况、与孩子亲密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多方面来考虑。
  • 一般来说,婚后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平均分割。新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中的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 关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我国法律均有明确的界定。在离婚是应当对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依法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 是算婚前财产
  • 属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复婚后还贷部分属夫妻共有,可以均分。需要帮助来电详谈。
  • 可以属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复婚后还贷部分属夫妻共有,可以均分。需要帮助来电详谈。
  • 复婚后第二套房屋属女方所有,共同还贷部分属夫妻共有。
  • 属于女方的财产。
  • 你好,可以属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复婚后还贷部分属夫妻共有,可以均分。需要帮助来电详谈。
  • 要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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