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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疫情期间我单位安排员工居家(没有实际居家办公),所有人员工资正常发放。但因为工作接待原因,要求部分员工上班十多天,但并没有为这十多天额外付给员工加班费或补休。是合法的吗?

讨薪 2022-05-18 21: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是不合法的。
  • 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发工资时要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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