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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三年半左右,公司一直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公司也一直未未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我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后,现在申请补偿,请问,超过三年未签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双倍工资?谢谢王律师。

讨薪 2022-05-20 07:4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感谢您向李易桐律师咨询,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从您入职的第二个月起与您签订劳动合同,未签定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可主张11个月,自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主张。拖欠劳动报酬的,自离职之日起1年内主张。法院目前对未签合同的双倍赔偿的诉讼时效没有统一界定建议您在提起劳动仲裁时一并主张。
  • 可以要求补偿,但存在诉讼时效问题。王律师也会这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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