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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中有两个子女,合伙人身份谁有权继承?

遗产继承 2022-06-01 11:25 人浏览
共19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合伙人身份需要根据被继承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在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设立遗嘱,以依法自由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能力。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依我国现行法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 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以遗嘱设立时为准。 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有遗嘱能力的,其后虽丧失遗嘱能力,遗嘱也不因此失去效力。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生效。 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 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 您好,两子女都有继承权,重点对接下合伙企业对合伙人的要求及股份转让、回购、继承的规定。
  • 您说的情况如果有分歧诉讼主张最终谁继承由法官判决
  • 您好,继承中子女权力平等,可以协商继承合伙人身份
  • 您好,建议您电询详述具体的问题,进一步为您分析
  • 您好,没遗嘱按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 您好一般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才可以
  • 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子女,配偶、父母
  • 你好,被继承人名下有股权要继承吗?
  • 可以先和其他合伙人沟通协商
  • 合伙人身份需要其他合伙人同意才可以
  • 不能继承。合伙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选项。一般可继承财产的人皆是与财产持有人具有亲缘关系的。合伙人只是生意上的,并没有亲缘关系。法定继承顺序 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依照该规定,若两个子女都有继承权,均可依合伙协议的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取得合伙人资格
  • 子女都可以继承合伙份额,但前提是其他合伙人同意
  • 都有权继承,可以协商处理
  •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对方有遗嘱吗?
  • 你好:有平等的继承权。G
  • 什么是合伙人的身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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