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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人员,出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工伤索赔 2022-08-04 17:3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不可以享受和职工一样的待遇,按照法律
  • 您好,由雇主承担相应的责任
  •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应该按人身损害处理。退休人员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资格,退休后返聘一般以雇佣关系处理,不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但可以按人身损害依法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适用当地法律规定
  • 如果退休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且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在受到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确定。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现阶段的司法实践,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就业的人员,在工作中受伤,是否能得到相应的赔偿,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种情形是:退休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无论其是否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均按劳务关系处理,那么就意味着无法认定为工伤死亡。适用过错原则赔偿损失,即用人单位只有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另外一种情形是:该劳动者是在退休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延续至退休后的,若该劳动者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未领取退休金的,那么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可以按劳动关系处理,构成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若该劳动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那么其与用人单位间仍应按劳务关系处理,适用过错原则来认定赔偿与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可以主张提供劳务受伤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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