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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只首付,未贷款,合同为男方名字,两月后结婚,作为婚房两人共同向银行贷款,婚后一年才拿的房产证,为老公名字,现已结婚五年,目前房产还抵押银行,请问:房屋产权是不是以房产证发放日期为准?像我这种情况,房屋是共有?还是只是他个人的婚前财产?房屋增值部分是不是指房屋现在的总估价减去当初的购房总额再平均分割,还是按贷款与首付比例再二分之一?

争议解决 2009-07-23 11: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是 2、是共同财产 3、减去首付再分割 详情可以当面或者电话咨询本律师。
  • 1、此房首付部分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增值部分为现市场价减去原价,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取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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