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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哥病逝了户口和我们在一起,我哥是服行回村后,村里给后补的地,补贴领取两年了,村里或是上级有关部门能收回土地吗,

土地纠纷 2022-06-20 16: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你好,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村里不应该收回土地。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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