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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逝世前以书写的形式将父母共有房子,赠送给我小哥,当时遗嘱上无见证人,公证人签字,是否有效

遗产继承 2022-06-24 15: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母亲书写的遗嘱可能属于自书遗嘱。 我国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遗嘱中需要注明立遗嘱人的签名和相应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有见证人和公证人的签字。所以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和书写,一般应当是有效的。 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庭,欢迎您继续补充和咨询,我们将为您进一步解答疑惑。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你好 你母亲写赠与合同的时候 父亲是什么状态 ?第一顺位继承人有哪些?
  • 母亲立的遗嘱进行遗嘱继承公证后具备以下效力: 1、排除效力。 公证遗嘱能够有效地确认遗嘱指定受益人的遗产继承人身份,而排除其他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从而有效实现遗嘱人对身后事务及财产的处置意愿。 2、优先效力。 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指的是不同形式的遗嘱内容发生冲突,以公证遗嘱为准,即确认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内容不再执行。 3、证据效力。 公证遗嘱由公证机构以公证书形式做成,是一份具有特别证明力的法律文书。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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