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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健在,也有弟弟妹妹。如果我现在因病去世,我的父母是否有权继承我在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如果我现在想立一份自拟的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老婆和儿子,需要父母在遗嘱上签字吗?(孩子几十年后想转让房产,我可不想找他全世界的亲戚)我父母健在,也有弟弟妹妹。如果我现在因病去世,我的父母是否有权继承我在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份额?如果我现在想立一份自拟的遗嘱,把所有财产留给老婆和儿子,需要父母在遗嘱上签字吗?(孩子几十年后想转让房产

继承 2021-03-25 20: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权必需具备:
    (1)必需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财产。
    (2)必需是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
    继承权的主体包括: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如果一个人去世的时候,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还在世,即配偶,子女,父母还有在世的,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一般平均分配,只有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都去世的情况下,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是有顺序的。首先,第一顺位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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