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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因为我丈夫死亡,其丈夫的父母要瓜分我的财产,以及,剥夺扶养孩子的权利,想让我净身出户

遗产继承 2022-06-22 1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的老公没有订立遗嘱,那么配偶、父母和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如果是您的个人婚前财产,例如彩礼,那么对方是无权予以分割的。但如果涉及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都是平均分割,您所拥有的一半的份额对方父母是不可以要求分割的;但是另外一半会作为您丈夫的遗产,由他的父母、您和您的孩子进行继承分配。 关于子女的抚养权,你和可以先和对方协商;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已满八周岁的需要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的想法;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法院会选择一个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环境。由于您是孩子的母亲,丈夫已经去世,一般法院都会将孩子的抚养权给您,除非对方父母可以证明您存在例如疾病之类的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情况。 家与家律师事务所专注婚姻家庭,欢迎您进一步咨询,我们将为您解答疑惑。 【相关法条】《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早上好,你的财产他们是无法瓜分的,但是你丈夫的遗产他们是有瓜分的权利
  •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遗产分割。
  •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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