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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交车突发事故如何处理?甲在坐车时携带的电视机被另一乘客的小提箱压坏,起因是有人突然横穿马路。

财产损害赔偿 2022-06-29 07: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乘坐公交车时,司机为了躲避儿童而刹车尽到了安全驾驶的义务。因为刹车而给甲带来的损失对于甲来说是意外事件。意外事件的发生必须符合1、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或者过错;2、事件发生时因为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的情况;3、行为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因此,对于乘客来说属于意外事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具体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公交公司或者报警、起诉处理。
  • 这里面肯定是公交车的司机以及小提箱以及过马路的行人,横穿马路的行人,可能都有存在的侵权责任问题,可以把他们作为共同被告起诉,那么具体判谁来承担,这就不是我们原告考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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