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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共同经营同一出资额的项目。乙方不在场时,甲方与业主签订的租赁合同。由于管理不善,甲乙双方同意将场地转租,并与业主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合同,剩余期限为8个月。乙方已联系该房屋的承租人,希望与业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乙方是否有权在甲方不在场的情况下收取剩余的8个月租金。

租赁合同 2022-07-12 18:0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出租人就必须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如果承租人不同意,出租人就只能继续履行合同。但如果承租人利用租赁的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擅自转租、转借、转让租赁的房屋;擅自破坏租赁的房屋、改变结构、改变用途,或者拖欠房租达6个月之久,出租人就可以提前收回房屋,终止合同了。
  • 承租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的,承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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