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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以后。这里三天是试用期,过了就是正式了。应聘的时候报名表了签了一句:愿在贵酒店干大约两个多月。现在七天了,由于一些原因想辞职,经理说没有工资。假如你们继续干10-15天可以有一部分工资,也就是说在原有工资上扣除30%-50%。这样合理吗?七天辞职一分钱都没有,这样合法吗?该怎么办呢?我只是个学生。。

调解 2012-04-02 16: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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