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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份国企的无定期的劳务合同,由于健康问题单位同意我长期病假。同时因我具有特殊职业知识,现兼职于另两家企业,受邀请赴英日进行技术交流,因领馆签证要求必须户口本上的工作单位与受邀请单位一致,我的其它同事在上海某区的警署可以办理户口本上填写多个工作单位的名称,为何我的户籍所在地警署却拒绝我的户口本上填写多个工作单位的名称?理由是‘按规定只能填一个’!难道户籍管理法规一城多制吗?请问具体的管理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肖像权 2009-07-24 10: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的户籍所在地的警署做的对。只能填写一个工作单位。你有时间看一看常用治安管理法规选编第六大部分户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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