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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5年年初的时候女朋友和我一起经营店铺,2015年冬季欠了厂家点货款,然后老婆借了她亲戚家点钱,2016年的时候我和老婆结婚了然后结婚后这些钱一直在用于生意的周转及家里的支出等花销。离婚的时候算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婚姻债务 2022-08-05 08: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婚前就用于双方共同经营,婚后用于共同生活,所以应是共同债务。
  •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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