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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结束,原告上诉,我还没发起上诉,孩子在我这抚养,我住在大山里,工作也在大山里,学校在50公里外,下午2点后没有返程车。小孩有自闭症和抽动症,就是癫痫,不能寄宿,需要一直看管, 一审法院只判了收入30%的抚养费2000元,我张的是重大疾病50%, 小孩的父亲恶意透支信用卡70000,流水显示用于个人奢侈消费,娱乐会所挥霍消费。 我因为等政策补贴,才觉决定买车。 一审接到法院判决书是6月6号, 法院判决书的日期是6月4号, 我6月18号贷款买的车接送孩子上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吗? 一审结束后和二审期间,小孩治病发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一审没调取原告收入的银行流水,二审可以申请调取吗?他的收入与法庭陈述不符,虚假证言,转移财产。 请律师给予帮助

婚姻债务 2024-06-21 08:5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叙述,个人认为,原告已上诉,被告购买 的车是共同财产;孩子发生的医疗费是共同债务;二审可以申请调取证据。随时联系
  • 您好,根据您上述的描述,原告上诉,购买 的车是共同财产,孩子发生的医疗费是共同债务,二审可以申请调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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