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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婚后购买,是前夫委托我为子女购买的,但没有证明。交易合同上只有我一个人名字,现在老公和其家人说房子是他们所出钱购买的,并拿走房产证,房产证并为改名,还是原房主的。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否拿回房子的全部。

房屋买卖 2022-08-14 05:53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事情比较复杂,建议当面咨询,这里给您简单解答一下,您与房屋出卖人之间为房屋买卖合同的关系,如果已经支付全部购房款,那么您有权要求房屋出卖人履行合同,进行房屋过户;而您与你老公及其家人之间可能构成债权债务关系,其出资是赠与还是借贷需要另行解决,我个人觉得针对这个房屋您是有权利拿回的(具体需要看到全部的证据情况)。
  • 是前夫委托你购买就应该是前夫出资,前夫给你转过钱的手续应该存在,应该与买房子前后相差不久。在买房之前。所以是有证据的,不是没有证据。 你现在老公说是他们出资购买,他们有证明吗?有赚钱的手续记录吗? 房权有争议,你的孩子得起诉你和你老公。
  • 出资需要有证据才可以的,协商不成,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解决可微帮你研究下
  • 那你可以根据交易合同进行主张,如果可能的话,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 买卖合同相对人是谁,要求对方过户
  • 您说的是房产证并未改名吧,房屋已登记为权属证明要件,如果没改名,房屋还是你的
  • 房产证登记谁的名字,是单独所有吗,需要了解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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