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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来所在的公司(我们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我留在公司的身份证复印件去银行办理银行卡,并往卡里分两次转了钱,共计9370元,他现在取不出来。因为银行规定用复印件办理的银行卡要本人持身份证去银行激活才能把卡里面的钱取出来。因为当时离职就是因为和原公司闹矛盾才走的,现在他叫我去帮他把卡激活并把钱取出来给他,并且态度比较恶劣,最后把我起诉到法院,还有几天就开庭了,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法院会判我败诉啊,对我以后有什么影响。

劳动合同纠纷 2022-08-14 08: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 二、当事人可以自己进行诉讼,也可以根据需要委托一到二名诉讼代理人。 三、提交答辩状。法律规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四、收集、提交证据。一定要详细阅读法院的《举证通知书》,严格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举证。
  • 在法院也可以和解,把钱给他就了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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