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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最后一天,用人单位无故辞退我,不给工资怎么办?

无故辞退 2022-08-15 14: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被辞退公司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在约定的日期及时支付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举报;或者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用人单位无故辞退职工是违法的,除非满足一定的条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职工。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建议您协商处理或者是直接起诉。在校期间在公司实习,按照相关规定,您与公司之间并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您无法按照劳动合同法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赔偿金,但您与公司之间是劳务合同关系,受到合同法的约束;公司无故辞退,构成违约,您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对您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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