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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个用工单位同一个岗位上工作,分别与两家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经济补偿金连续计算吗?中间两家派遣公司的待遇不同,写过辞职信

劳务派遣 2022-08-17 19:1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使用人单位发生变动的,劳动年限是可以合并计算的。
  • 你好,如果期间辞职后再次签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无法连续计算。
  • 写过辞职信,那就不能连续计算工龄要求经济补偿金。
  • 你好 请说一下具体情况
  • 经济补偿金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向劳动者一次性支付的经济上的补助。并且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由我国劳动合同法进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务派遣单位还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劳务派遣中的合同签订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因此,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仔细研读《劳动合同法》,做到知法、守法,防止在采用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得以健康发展。
  • 你好 我需要再了解下详细情况 再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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