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生产队征收土地,土地征收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的分配方案表示享受土地补偿款的人员截止至土地合同签订日,即2020年12月30日,我2021年1月25日照b超显示怀孕约7周,2021年8月30日生下儿子,出生证显示38+3周,那我想问下现在我能争取我儿子的土地补偿款吗?

土地纠纷 2022-11-11 11:3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规定是应按照土地原用途进行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人群的社会保障费用;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 你好,根据你描述是可以争取得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江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