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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儿子由我抚养,对方分文不付,生活弗,学弗,医药弗等所有弗用全部由我负担我同意了,并且写上了判决书,现对方要求不管何时来探望并带走儿子和带走几天得听他的我不同意行吗

离婚 2009-07-24 16:2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们在离婚判决或者离婚协议上应当对探视权进行约定,关于探视的时间、方式等,如果没有约定,你们可以再次协商并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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