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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0年收养了一个孩子,但没有办理手续。现在我该如何办理手续?非常感谢。

收养 2022-09-05 16: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领养孩子没有办理领养手续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补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收养人的一般条件是无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和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具备这些就可以办领收养证了领养人需要提供sfz和户籍、婚姻、子女状况、身体、政治面貌、经济条件等方面的证明,还要有被领养小孩的来历证明,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民政部门建议,领养人可以先到区社会福利院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小孩,再向民政部门提出领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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