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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设施有哪些?

房产纠纷 2022-09-07 16: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小区公共设施包括:
    1.基本结构的部分,如建筑物的基础、外墙、屋顶、承重结构等;
    2.公共的通行部分,如楼梯、通道、大堂等;
    3.公共照明以及消防等附属设施;
    4.设备层、避难层。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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