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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执行终结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2项是被执行人死亡了吗?

抵押担保 2022-09-25 16: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第二百六十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 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 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 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 第二项是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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