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朋友是情人关系,现在关系弄的有点僵,微信不回,打电话不接 就是说要见她,去单位找她,我如果去她单位找她,把事情弄大了,她自杀了,我要负担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0-22 19:2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即然仅仅是情人关系,又担心她自杀,你就不要刺激她了,换个方式。实在无法挽回,该分手就分手。
  • 你好,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责任
  • 情侣或者夫妻之间因为感情纠纷,其中一方威胁自杀的,如果另一方没有教唆其自杀或者刺激其自杀,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如果对方在自己面前自杀,则己方有义务阻止,并且及时报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你好,建议充分考虑对方人身安全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需要结合您的具体案情来分析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常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