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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临时找了一个临工,干了半天活在工地受伤(轻伤,摔完可以自己走路,当时赔偿了800元)时隔半个月,又开始要钱,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2-10-03 13: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不予理会,因为之前他受伤已经赔偿结束,这半个月他可能在别的地方又受伤找你赔偿!
  • 不到一天的临时工遭受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其送往医院,为其申请公司认定;经认定为工伤后,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依法为该临时工向社保经办机构索取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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