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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律师,我和我老公婚后半年内共同付首付,还贷款买房,现在在闹离婚。他有银行流水证明他首付中的60万系婚前财产,10万他未证明是他个人所得,25万是我付的(虽是婚前个人财产,但难证明)。还贷的钱是我们两个婚后的共同财产,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是我老公拿房,最后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如何计算?是将已经付的钱连带增值部分除去他的个人财产之后再平分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0-05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登记在谁名下?如果是俩人名下,一人一半
  • 您好 需要结合您双方的详情判定的
  • 离婚时,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增值部分应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婚前出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还房贷的,那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还贷部分的升值部分,离婚时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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