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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同我前夫离婚差不多有十年时间,婚后有一个女儿,女儿我来抚养,因为我同我前夫农村人,有分红,前段时间我前夫死了,我能最大限度争取女儿合法权益吗?

子女抚养 2022-10-06 09: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是合理的权利,可以主张。
  • 你好,婚后产生的都是共同财产
  •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即对子女抚养的权利。父母去世后其子女抚养权首先应该归祖父母外祖父母,再是兄姐,再次是亲密的其他亲属朋友,再次是父母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你好,可以帮你女儿争取合法权益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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