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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我将身份证复印件借给别人办理移动电话卡,但是那个人却拿去邮政开了户,他说是想为了逃避工资税,工资分开来就可以不用交工资税了。我也很奇怪,为什么单位里可以把一个人的工资分成两个账户放呢,我又不是他单位里的人。两年多了,现在因为存折磁条坏了,才来跟我说,让我帮他把钱取出来。 对于他这样的行为,我很生气,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随便盗用我的身份办储蓄卡 这样我该告他吗?而且他也不想我告他,我自己本身也是不很想告,因为实在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银行 2009-11-17 18: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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