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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预包装食品的产品,可以只标识经销商或者委托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不标注生产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吗

连锁加盟合同 2022-10-12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好还是标注生产商的基本信息,对消费者也对自己负责。
  • 你好,具体的情况可以说说吗
  • 包装食品所需取得的证件:食品流通许可整、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但是当事人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其中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只需要依法办理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要求的相关资料,必要时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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