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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个人一起做这个项目,其中一名合伙人下班后回到施工现场,留下来吃饭,自己喝酒,临死前患有高血压,摔死了,我们是否有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0-13 15:2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与他是合伙关系,不是雇佣关系,你没有什么责任的
  • 如你所表述的,那你们没有责任。
  •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没有责任
  • 1、要看一起喝酒的人对出车祸的人是否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如果有的话则需负一定的责任;
    2、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却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从而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 1、如果一起喝酒的对死者有劝酒的行为,会被判定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2、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却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从而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也都是要进行相应的责任承担,进行赔偿
  • 工地做事,摔死了,看出事的人是否签订正常的劳动合同,看出事的人与施工单位、还是建设单位、还是我们说的包工头签订的劳动合同,与谁签的劳动合同,谁就要承担最大的责任,而其他的与之相关的单位,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此时,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对出事的人的亲属的相应的赔偿和补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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