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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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
被人打成轻微伤 鼻子两处骨折 一处外伤口 这种一般赔多少钱
被打成轻微伤,鼻子两处骨折,一处外伤口,赔偿金额会因具体情况而异,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伤害的严重程度、治疗费用、康复时间、工作损失、痛苦和折磨等。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考虑的因素:1. 医疗费用:包括医院就诊、手术、药品、康复治疗等费用。这些费用可以通过医疗账单或相关凭证来确定。2. 工作损失:如果因为受伤而导致无法工作或减少工作收入,可以要求赔偿相应的工资损失。3. 痛苦和折磨:受伤所带来的身体痛苦和精神折磨也可以在赔偿中予以考虑。4. 康复费用:如物理治疗、康复训练等费用。5. 美容修复费用:如果鼻子骨折需要进行美容修复手术,这部分费用也可以纳入赔偿范围。要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最好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机构。他们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并提供更准确的赔偿建议。此外,赔偿金额还可能受到当地法律和司法实践的影响。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经济赔偿外,打人者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如行政处罚或刑事指控。你可以向当地警方报案,并配合他们的调查。警方会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保护自己的权益是很重要的,如果你对赔偿问题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刘江
刘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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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4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北京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北京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重庆法律问答顾问
重庆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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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过失致人死亡罪请一个律师大约要多少钱
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费用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具体的费用由律师与委托人共同协商,协商好后双方应该签订委托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泸州法律问答顾问
泸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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