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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出生时分到土地,结婚户口转到婆家,现在离婚户口迁入娘家,这中间两边的地没有动过,我在娘家还有土地使用权吗?

其他 2022-10-13 15: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结合你方陈述来看,是具有责任田的份额的
  • 户口迁走,就难以再享有以前的土地了
  • 离婚后农村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回原籍,以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在离婚之后,另一方是无法享受本集体的土地使用权的,需要将户口迁回去,才可单独立户,无法在本地立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你好,详情建议我方咨询当地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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