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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问题,本人买方,定金交付中介公司交易中心,过程中由于交易中心系统问题未到卖方账户,中介方也给与解释,卖方不与理解。卖方要求解约,中介方就冻结定金,等到解约协议需签字时,卖方又未签。也不与协商,就以定金未到账为由,说买方违约。这到底算违约吗?

房屋买卖 2022-10-14 10:5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已经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了定金,系由于第三方或者系统的原因导致定金未到账,不能认定你违约。
  • 看你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定金是交付中介,你交付给了中介,你不属于违约
  • 您好,所以就是说你已经付钱了,但是因为系统原因没收到,对方不认是不是?
  • 你好,是中介公司问题吗?具体情况是?
  • 房屋定金公证卖家违约买家可以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可以选择解除房屋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向买家支付违约金或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这个要看你们签订的合同约定
  • 你好,这个不算是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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