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989年,当时的**环保设备厂(本村村办企业)向本村民组租赁土地8.9亩,用于扩建厂房。当时该厂安置了本组村民8个土地工,村民也表示同意,但没有办理任何手续。1998年,该厂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关停倒闭,土地工也被迫回家务农。地面建筑物由当地的**信用社拍卖,而土地因没有土地使用证,不在拍卖范围。现在的土地租赁费由利众村向建筑物受让人每年收取,事到今日,失地农民分份不取。 现咨询如下: 国家土地法是否规定:土地租赁期限最长为20年?可到现在已经是23年了,是否可以提出收回,退耕还田?目前,有一位老板买下了原来的旧厂房,在没有任何土地和建设许可的情况下,正在大兴土木之中,我们村民又该怎么办?

行政纠纷 2012-04-07 19: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嘉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案件细节不同,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咨询律师获取针对解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租赁事宜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