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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我昨天在快递站买了饮料,那个负责人却说我那天拿了一瓶水没付款,他没有收款记录,我付款了也找了付款他不看说就这样了下次报警,意思就是说我拿了这次不追究,可我没拿,他却诬陷我,也不看记录最后才拍下记录,还说不可能冤枉我的。这是诬陷,而且我有证明清白的证据他不看,再就是不排除他删除收款记录诬陷我,这些行为算侵犯什么权,可以起诉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0-14 16: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你应该有支付记录的
  • 对于行为人拿了货却不付钱的行为,当事人是可以报警要求警方处理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其支付货款。《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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