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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电动汽车被公认为轻便摩托车,当人行横道和皮卡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另一方移动现场,拒绝承担相同的抢救伤员责任,我们该怎么办?如何赔偿对方强制保险?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0-23 11: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说说具体情况!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损失超出各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之和的,由各保险公司在各自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 没有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伤情和实际损失先行赔付,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所确定的责任按比例承担
  • 小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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