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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怀孕六十天在医院知情的情况下还把打胎药卖给我妻子吃了后造成子宫大出血同时这个医院还不具备输血急救刮宫的条件这个医院也没有提醒我妻子说这个药应该在医院吃和在医生的监督下吃同时大出血后这个医院的大夫也没有让我们去有条件的医院就医后来是我们自己打的120到医院我妻子身体就剩300毫升血了经过医院的抢救人以脱离生命危险请问这属于医疗事故吗?【这是一个乡村医院】

其他 2012-04-07 16: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属于,但需要你复印相关病厉,申请医疗事故认定,或直接诉讼,申请鉴定。
  • 属于医疗事故 你说的三个情况---医院还不具备输血急救刮宫的条件这个医院也没有提醒我妻子说这个药应该在医院吃和在医生的监督下吃同时大出血后这个医院的大夫也没有让我们去有条件的医院---都是口服流产药医院应该做的事情。 看来你把握了问题的关键。
  • 可以要求医院承担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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