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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从09年在本单位上班,17年才签订的书面合同,请问如果单位现在解除合同,赔偿应该从什么时候算起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17 13: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处理认定的
  •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合同属于法定应当签订的,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谁主张谁举证
  • 您好,经济补偿金从您上班的时间开始计算,不过需要提供从09年开始上班的证据。
  •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2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如果有证据证明09年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应该从09年开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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