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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协议书把房子归男人所有,房子写的双方的名字,现在男人想卖房子,女人有权分割房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0-18 16:4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离婚协议已经明确约定房产归男方所有,那么女方只能配合男方签字售房,不能分割房产利益的。
  • 由于是双方的名字,男方卖房,需男女双方共同签字,女方有权分割卖房款。
  • 需要先按照离婚协议约定,把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然后再进行买卖
  • 离婚协议书中如果对房子的权属有了约定,只能按照约定来
  • 房子是男方父母所购买,且产生于婚前,登记的是男方个人名字,那么离婚不可以分,因为这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登记的是双方名字,产生于婚后,可以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的赠与,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根据诚信原则,已经达成离婚协议,分配完房屋产权,女方就应履行,不应该再次要求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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