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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要求出院,病人出院到家几分钟就死了,医院担责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2-10-22 13:2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医疗纠纷一般需要经过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来确认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及责任比例。律师需要全面了解诊疗经过才可以做出医院是否应承担责任的判断。如果病人还有救治的可能,医院要求出院,是存在医疗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是否承担赔偿责任要看是否能证明医院存在治疗过错。如去世的患者,死亡原因非常重要。
  • 医学专业性很强,得分析病历资料是否符合出院指征,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
  • 你好,具体责任要根据医院的诊疗行为和患者的身体状况分析判断。
  • 你好,按照你的描述,医院是有责任的
  • 您好,需要进行尸检,检测死亡原因
  • 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认定额
  • 住院期间回家后突发死亡,如果是经过医院允许后回家的,那么医院承担责任,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患者未经过医院方的允许,擅自回家引发的死亡,那么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需要进行死亡原因鉴定
  • 您好,您咨询的是关于医疗事故问题。医疗事故的判定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技术职称。(无证行医、医务人员个人收费行医以及非正常出诊到本医疗机构以外的行医等造成患者人生损害的行为均不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的医疗事故范畴。)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为医疗事故。
  • 如果不幸造成患者死亡,双方对死亡原因有异议的,需要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有冷藏条件的,在7日之内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拒绝尸检的,由拒绝尸检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赔偿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涉及到死者的年龄、被扶养人、住院时间长短等等,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需要患者供养人的抚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我们需要看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术前讨论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术前访视记录、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手术清点记录、手术记录、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术后病程记录、出院记录、死亡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会诊记录、病危(重)通知书、病理资料、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体温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检验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每日清单,各种知情同意书等所有病历。包括住院病历之外的院前急救病历,门诊病历。如果诊疗行为造成患者死亡的,还需要看死亡记录、抢救记录、死亡讨论记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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