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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钱借给他人,他人将房屋租赁给我20年居住,用来偿还我。后来该人又将房屋抵押到银行。该人现在已经破产,身无分文。银行准备执行该房屋,我可以以先租赁后抵押为原因,去要求银行承担该人欠我的钱吗?还是要求法院判处该人与银行的抵押是无效的?谢谢

抵押担保 2022-10-22 22: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诉讼期间抵押房产有效。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进行房产抵押的,一经抵押登记具有法律效力。债务人为逃避债务抵押房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抵押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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