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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16岁了前对象05年的然后我们发生了而且都情愿 分手了然后他朋友们和我生气了要让我前对象报警说我强奸她 犯法不

暴力犯罪 2022-10-24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都是未成年人,你也不够16周岁,不构成强奸罪。
  • 和16岁的女生发生性行为如果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形下进行的,一般不算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如你所说是不构成强奸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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