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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离职很久了,公司一直要我回去签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有发我应该过去签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25 16:4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是什么原因离职的,对吧?比如公司让你辞职,那公司就给你补偿金呢。
  • 您好,具体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 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根据你所陈述的,如果已经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建议配合单位。
  • 你好,如果公司拖欠员工的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按照正规流程离职,应当需要签离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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