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现在居住的是我第二任妻子的政府棚户区改造的回迁房,我们共同出资6万多购买,15万左右装璜。现在我妻子因脑出血成植物人一年半在家,请护工照顾,她女儿不出任何钱,目前因治疗在外借钱近20万元她也不承担。请问我老婆如果有一天过世后,她女儿要求继承一半的房产,她有分割权和继承权吗?

遗产继承 2022-10-29 13: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继承权都是有的,如果她继承了财产同时债务也是要继承的
  • 您好,是有继承权的,您可以让您妻子立遗嘱
  • 遗产是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
  • 如果配偶一方死亡,那么对于房产的继承,首先要分清个人部分和共同的部分,房产当中属于死者个人的部分,才属于遗产分割的范围。所以继承发生后,对个人享有的那部分房产份额,也就是遗产,首先由继承人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可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房屋产权一方根据继承分配协议,可以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折价补偿款。

    如果继承人协商不成,需要到法院诉讼,根据诉讼结果确定各自份额,或者继承分割房屋。尤其要注意,死者个人名下的房产,在继承时,不能把死者个人名下的房产直接等同遗产进行分割,不能损害配偶的财产权。

    实践当中,还要考虑各继承人有无其他住房等情况,再继承死亡配偶一方对房屋享有较多份额的角度,在各继承人分割共有物时,倾向于把房屋判归原共有人一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黄山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